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

台灣的商人們,看看人家怎麼做生意!!

  如果有在美國退換商品(refund)的人就會知道,只要你的商品是可以退貨的(不要像是什麼吃一半的壽司之類的 =.='''),而且發票還在,商品也都完好無缺,商店絕對不可能說不能退,而且並沒有一個明確的退貨期限限制(通常慣例是一個月內啦);像是我的一個吊燈在Wal-mart買的,我都已經用了半年,但是它的開關被我轉壞,所以我就拿回去Wal-mart,它們二話不說直接換一個新的給我;我去REI買一個沖咖非的伯爵壺,但是後來隔幾個禮拜再去逛REI,我發現有更好用的保溫杯(裡面有濾網可以過去過濾咖啡渣),我就把我用過的那個伯爵壺拿去換那個保溫杯;這並不是幾件特例而已,在美國退換商品實在是太為平常的事情,他們的觀念是,要讓客人買到適合、滿意的商品,所以只要你不要太誇張,很少很少很少會遇到店員刁難的狀況。


  今天我收到一封Moosejaw(一間戶外用品網路商店)寄給我的廣告,它說只要你跟它們家買Osprey的背包,60天內不管你怎麼操它,把背包搞得多髒,只要你不爽,都可以無條件退費給你,而且是包含運費的全額退費給你,哇~~~

2 則留言:

  1. 我是真的很欣賞美國這邊的客服態度.讓人買東西買的沒壓力(所以又敗更多 -.-|)如果不喜歡不適用甚至一句"I change my mind",也不會有人多說什麼.

    在台灣退貨都很像做小偷被抓到,要想辦法把藉口包裝的很完美,退成功還要感謝人家配合不刁難.以後回去這點應該會很不習慣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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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而且店員也不會使臉色,反而是跟平常一樣親切的跟人哈拉,台灣...唉!! 算了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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