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3日 星期日

如何在Priceline.com標飯店

  剛好盟森要去西雅圖玩,但是不會使用Priceline.com來標飯店,我想這是很多第一次使用的人的問題,所以接下來就是一步步教大家如何使用囉!!



1. 連上Priceline.com網站:http://www.priceline.com/

  你會看到畫面上那老頭的下方有個"save up to 50% on hotels"的地方,用滑鼠用力的給它點下去,這就是標飯店的連結處。










2. 點下去之後,會跑出來一個小視窗,會要你輸入一些資料。

city:要去的城市
check-in:入住日
check-out:搬出日
rooms:預訂購房間數

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,Priceline的一間房間是允許兩位房客,所以如果你要兩個人的話,只要選1 Room就可以了。另外,如果是四人要擠一間房,基本上也是可以,但是飯店不一定會給你兩張Queen size的床,而且有些龜毛的飯店如果發現你四人住,是會跟你多收錢的。

PS. 這邊有個小撇步可以分大家分享,當你去check-in的時候,最好是一男一女去,然後很客氣的跟櫃台人員說,因為你們只是普通朋友,所以你們需要兩張分開的床舖,通常都是會拿到兩張Queen size的床喔!!!

3-1. 選擇你要住的區域:

我們以西雅圖為例子,我們可以選擇十個區域,其實這就像是你要訂台北的飯店,然後看你是要住在大安區、士林區、中正區...或是其他區域,依照每個人的需求而有所不同;因為盟森去西雅圖之後,交通完全仰賴大眾捷運系統,所以住在seattle downtown是最好的選擇。這選項是可以複選的,最後會依據你的價格,系統自動幫你挑選一個適合(對Priceline有利的選項)的地方。

3-2. 選擇飯店星等

從這步驟開始會影響到你能不能得標的關鍵,因為Priceline規定對相同的標的物一人(一卡)一天只能標一次,但是你有機會可以用降低星等、或是提高標金的方式來提高得標機率,聽起來好像很複雜,繼續看下去吧!!!

基本上愈高的星等代表飯店愈高級,但並不是絕對的;像是今年出我去South Lake Tahoe滑雪時住的Pinewood Inn,明明標二星飯店,但是去住的時候才發現設備簡陋,根本不能稱上二星的水準。

如果你的目標是在二星的飯店,你可以大膽的選三星去標沒關係,因為如果幸運的話就會標中(賺到^^),如果最後沒有標中那也是正常的,只要稍後再用同樣價錢、但降低星等再試一次就可以了。

3-3. 填寫標金:

這部份是要填入你想要付多少錢去住,也又是說看你的預算是多少,如果你不確定要填多少錢,你可以參考一下旁邊的金額(目前實際房價),然後再來決定。

要特別注意的是,標金的費用並沒有包含稅金,所以如果你的預算是70元,建議標金填60就可以了;另外,標金和星等是互相影響的,如果你第一次沒有得標,稍後系統會要求你降低星等或是提高標金。

PS. 關於標金的部份是有小撇步的,你可以上下面這網站查查看人家標到的金額是多少,這樣至少有個參考值,你才不會標的無頭緒。
>> http://p198.ezboard.com/bpricelineandexpediabidding

  看到這邊會不會覺得很複雜,舉例來說好了,如果盟森今天的目標是二星,預算是70元以內,所以我會先選三星飯店+55元標金去試試看(因為我看到3/22有人用55元標到Crowne Plaza Hotel),當然...結果往往都是失敗的...,所以我就用一樣的55元,但降低星等的方式去試試看,如果還是失敗...,那就只好把標金提高到60元(但因為我剛剛已經降低星等了,所以我就不能再用60元的標金去標三星hotel);如果當我標金提到60元之後還是標不到,那我今天就沒有辦法在Pricelin標同樣的東西,我就必須用我朋友的名字和卡去標。

4. 報價:

這頁主要是告訴你最後你要付多少錢,而不是告訴你得標結果;另外要注意的是,Priceline是要等到最後完全確認你已經得標而且付了錢之後,它才會告訴你你得標的飯店是哪一間。

下面有個"Purchase Trip Cancellation/Interruption Insurance",是要多付5元購買旅遊保險,如果不想買就不要打勾。

同一頁的下方有個小格子要你填你名字的縮寫(Initial),如果你的名字叫"NI-CIAN, BIAN",那你的縮寫就是NB。


5. 付錢 & 個人資料:

完成這部份所有的填寫之後,才是真正開始決定你是否有標到飯店。




  之後的步驟因為我沒有擷取圖,所以沒有辦法一步步的說明下去,等到以後我有圖之後,再來更新囉!!


PS. 後來盟森找到一個很不錯的網站,上面對Priceline有很詳盡的說明,很值得去看一下喔。
>>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lu-jc/article?mid=549&next=544&l=f&fid=10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