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

一個沒有LP的國家 - 美國

  美國的強勢與霸道是眾所皆知的事情,出爾反爾的功夫更是一流;前陣子看到一則關於環保議題的新聞,文中提到了"京都議定書"這個東西,所以我就感到很有興趣的繼續收尋相關文章,我原本是想要看看台灣在環保議題上能參與到什麼程度,沒想到卻讓我找到更令我驚訝的事情。

  "京都議定書(Kyoto Protocol)"是1997年12月聯合國第三次締約國大會在日本京都所制定的條約,條約主要目的是降低全球二氧化碳濃度,並規定各簽署國在2008~2012期間要開始實施降低措施,此條約已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成為國際公約;聽起來都是非常完美的事情,就像是家中多年以來累積的髒亂,終於有人要開始清掃,不過,貴為世界之尊(二氧化碳排放量全球之冠)的美國卻不履行此國際公約。美國是此條約的發起國之一,並於1998年簽署此議定書(當時是克林頓政府),直到2001年3月美國政府完全反對此議定書(布希政府),原因就是美國為了經濟利益,而犧牲環保。

  其實當下看到文章對我的第一個衝擊是...,美國一大堆環保團體與知名環保人士,但是自己的國家卻做出這種下賤的事情,這等於就是狠狠的打了這些組織一巴掌,利益與環保之間,美國政府選擇了利益。


延伸閱讀:
1. 京都議定書 - 台灣因應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資訊網
2. 京都議定書 - WiKipedia簡體
3. 美國為何背棄京都議定書
4. 京都議定書生效,美國缺失共同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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