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要刮別人的鬍子,先把自己的刮乾淨",這是舒適牌刮鬍刀一句非常經典的廣告詞,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。簡而言之,就是要我們凡事以身作則,正人須先正己的道理。不過,不知是否時代的進步,過去這樣的美德,在現今已經不適用了。
當我一踏出家門,走樓梯下樓時,時常都可以看到樓梯間堆著一些該樓層住戶的雜物。我曾經聽到住在樓上的一位叔叔,因為衣服被停放在樓梯間的腳踏車把手勾到衣服,而小聲的囔壤著:
"這是誰的車,亂停在這邊?"
殊不知,他也在自家樓層的樓梯間,掛滿雨衣、雨傘及一個鋁製馬椅梯,並且是擋住了消防栓箱。而他的另外一戶剛好就在我家對面,電梯一出來就可以看到一個比人高的鞋櫃、兩張綠色絨皮沙發和一箱大約兩公尺半的紙箱放在走廊上。而明明有鞋櫃,走廊上卻還是滿地的鞋子;紙箱上擺放著機車大鎖、安全帽、雨衣,有時遇到下雨天,則會將雨傘撐開,大喇喇地放在走廊上陰乾。
走出一樓大門,車子亂停的問題,也已經變成是一種很正常的亂象。我家斜對面是台電員工宿舍,老舊的建築至少也有50年的屋齡,而裡面到底住著什麼人?住多少人?我完全不清楚。我只知道,有一位住在裡面的叔叔,在該巷口開了一個簡陋式的違章麵攤,並且還有提供代客泊車的服務。他的代客泊車服務是收固定客人,費用採月租費計價,所以我想,這才是他的主要收入來源;畢竟,無論是白天或晚上,要在SOGO忠孝復興站這附近停到車位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我曾經有一次車剛好停在我家大門口旁的車格,然後要將一些東西搬上樓去時,我聽到那位叔叔和隔壁一間日本料理的代客泊車人員談話,內容大約是說:
"現在這附近愈來愈難停,尤其是對面那間餐廳和SPA開了之後,它們泊車的都把那邊位子佔掉,連那路口轉角全部都是停它們的,亂停很危險。"
當他們在講這段話的時候,它們不會想到自己用水泥磚塊所佔的車位,就是我們大樓的逃生口。而每到用餐時刻,它們亦將停放在各個路口,甚至是店門口雙併停車,這些不僅是阻礙了巷道交通,更會影響轉彎車與直行車的視線而造成危險。
走在大街上,抬頭往上望去,大樓外牆招牌林立,有的招牌是比花樣、比數量、比大小,有的則是比看誰能夠向外延伸愈出去。店家霸佔騎樓做生意,而這些騎樓似乎也漸漸成了它們的私人用的;服飾店把假人模特兒擺出來,隔壁店家就不甘示弱的整個櫥櫃擺放出來,有些地方甚至直接在騎樓築牆做起生意;早餐店把桌椅擺出來,隔壁就把整個工作台擺放出來,甚至有些是整個廚房都在外面。有哪位成年人不知道這樣是不對的情形,但如果你問這些人為何還要這樣做?我相信得到的答案應該是:別人也都是這樣做啊!
這問題不僅僅是存在於個人,更擴及至整個社會、國家、甚至是整個世界。
1997年12月,在經過五年的各國氣象會議協商調整之後,終於通過了一項對環境氣候變遷有重要影響的"京都議定書 - Kyoto Protocol"(京都議定書係蝦米?)。如果不知道這條約是啥東西的朋友,這條約簡單的說,就是要各締約國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,進而防止劇烈氣候的惡化(PS. 因為是在聯合國的框架之下,台灣當然沒有參與簽署的機會)。這對於全世界來說,當然是一項非常正確的作法,也必須去執行。不過,若我們只是用"單純"的心去看這件事情,往往就會變成是"單蠢"的人。
身為世界大國之一,也是老打著公平正義口號,行為卻背道而馳的美國,在眾國都同意簽署京都議定書時,它卻斷然拒簽。根據1996年,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氣候變遷研究小組和國際能源委員會,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統計資料,美國人口佔全球百分之四,但所二氧化碳排放量卻佔全世界的四分之一。可是,像美國這樣溫室氣體排放量第一名的國家,卻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,無疑是直接給其他國家打了一耳光。
美國會背棄京都議定書,甘願被所有人譴責,無非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考量(反正美國的賤也不是第一次了)。因為想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,換句話說就是要減少工業化的成長,這肯定是會對經濟造成衝擊。尤其像是重工業、石化、化工、甚至是許多科技產業,這些都是排放二氧化碳量大宗產業。另外還有一個更讓老美氣得跳腳的,就是中國大陸並不在京都議定書的規範內,換句話說,中國大陸不受排放的限制(這是因為根據氣候變遷研究小組的資料,顯示中國大陸是屬於發展中國家,所以有排放豁免權,其他還有印度、巴西、南非、印尼等)。
而京都議定書從2005年開始執行,眼看著公約明年就要到齊了,所以在12月11日剛結束的南非德班會議(COP17),則是備受全世界關注。今年會議中最備受矚目的,除了中國(2007年超越美國,成為排放量世界第一)以外,就是一直吵著要退出的加拿大。加拿大從簽署公約之後,不但沒有達成減碳的目標,反而還多增加了百分之30的碳排放量,所以預計是要被罰款136億美元(但如果在京都議定書失效期之前退出,就可以規避掉鉅額罰款)。除此之外,其實加拿大最沒有辦法接受的是,為何明明是一項看似公平的公約,但是在鄰國的美國就不用受此規範,而排放最大量的中國大陸卻也不用被約制。
如果看不懂上面錯綜複雜的內容,我再換個方式說給你聽。在一間幼稚園的一個班級中,因為老師要管理上課秩序,所以跟全部同學訂了一項班規:
"在這個學期中,如果有人不按時交功課,學期末就要被打手心。"
因為是民主的管教方式下,所以老師讓學生自由選擇自己願不願意承諾此班規。而因為有一名學生 - 大雄,是剛從其他學校轉來的新學生,所以老師特許他在這個學期間不算,可以先適應一下新環境。最後,幾乎所有的學生都答應要遵守,只有一位連老師都莫可奈何的惡霸 - 胖虎,因為不滿為何大雄就可以有優待,而不願意遵守此班規。結果等到快學期末時,有一位累積了30份作業未交的小夫,卻突然跟老師說他也不要遵守這項班規了,因為大雄和胖虎也都不遵守規定。
如果說保護環境是每一位身為地球公民的責任,那任何能夠讓地球變得更好或降低傷害的事情,都理當被視為理所當然應該要做的事情。而又身為眾地球公民的領導群們,不是應該更應該要以身作則,做一個好榜樣、好楷模,讓其他人所仿效。蜘蛛人第二集中有一句很經典的台詞,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(力量越大,責任越大),但在現今的社會似乎並非如此。以身作則更像是只有傻子才會去做的事情,整個世界幾乎變成不自私則天誅地滅的地步。現今能夠讓我們學習的人物典範,似乎也只存活於歷史故事之中;能夠帶領眾人真正讓世界更好,成為大家仿效的對象,其數量與影響力卻遠不及各偶像團體。而又有多少人在意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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